黑龙江第五批国家集采和八省二区集采中选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19 07:49:13  阅读:97937

8月18日讯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药采领发〔2020〕1号),为落实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使我省患者及时用上中选药品,现就选择配送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已选黑龙江省为供应省的生产企业可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将加盖鲜章的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信息表(附件1)和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ljybzc@163.com,同时将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信息表Excel版于8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将邮件命名为“第五批集采+药品通用名+企业名称”。“八省二区”联盟集采中选企业可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将加盖鲜章的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信息表(附件1)和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ljybzc@163.com,同时将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信息表Excel版于8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将邮件命名为“八省二区集采+药品通用名+企业名称”。

  二、配送范围具体填报到市本级及附属县,生产企业应给被委托的配送企业指明配送范围,避免出现同一地区、同一药品的多家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的问题。

  三、请相关中选企业于8月17日16:00前将接收约定采购量明细的邮箱地址发送至邮箱hljybzc@163.com,并将邮件命名为“第五批/八省二区接收采购量+药品通用名+企业名称”。

  四、请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已选黑龙江省为供应省的生产企业扫描二维码(附件2)进群,“八省二区”联盟集采中选企业扫描二维码(附件3)进群,二维码有效期均截止到8月23日。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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