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示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更新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13 16:06:42  阅读:97382

7月13日讯 

  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强我省医药采购平台资质信息管理,按照《关于印发<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18〕58号),现对企业提交的产品注册证更新内容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二、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邮箱hnhczbc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提交的注册证信息更新内容将在挂网交易系统予以变更。

  三、其他要求:同一产品(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等信息相同)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只能有一个产品代码。注册证到期更新的产品与新增挂网产品不得重复,如有重复请于公示期内主动申报,对存在瞒报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停止该产品的交易资格。

  附件:产品注册证信息更新内容列表.xls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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