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从事速冻食物出产安岳一黑作坊被罚14万余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19 14:11:30  阅读:9588 作者:责任编辑NO。邓安翔0215

黄智微 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田雪皎

78平方米的冻库内,四处堆放着半制品肉类食物,加工用具没有一点标准,操作车间设备粗陋,不合法出产出骨肉相连、半制品雪花肉排、冻去骨牛肉等10余种冷冻食物。11月19日,记者从资阳市商场监管局得悉,在整治食物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安岳一家冷冻食物店因未获得食物出产答应,从事速冻食物出产及出售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则食物的行为,被查封出产作坊及冻库,并罚款14.75万元。

10月16日,安岳县商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坐落岳阳镇建造街的某冷冻食物店进行全方位查看时发现,该店后方设有一出产作坊,内有六个工人正在进行速冻袋装肉串出产(经营场所面积320平方米,其间冻库面积78平方米),而当事人余某不能供给从事食物出产加工的相关资质。经清点,涉案冷冻制品共60余袋,半制品及各种质料、各种辅助材料共500余公斤,执法人员当即对贮存冷冻制品的冻库和出产作坊进行了查封。

余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则,归于无证出产经营食物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安岳县商场监管局予以立案查询。执法人员对安岳县和乐至县的餐饮店、冷冻食物经营部进行外围查询,查扣余某不合法出产的速冻食物,操控食物安全危险。

10月22日,安岳县商场监管局和安岳县公安局食安大队在依法免除16日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基础上,对被查封冻库内的涉案物品再次进行了逐个清点,发现有骨肉相连、半制品雪花肉排、冻去骨牛肉等10余种冷冻食物。经计算,余某所出产、出售的制品、未出售的半制品及剩下的质料、辅助材料货值金额为14551.5元。

执法人员屡次对余某和其所延聘的工人进行查询问询后确定,在未向商场监管局提交食物出产答应请求,未获得食物出产答应证的情况下,余某私行于2019年9月5日开端正式从事速冻食物出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安岳县商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则,对余某作出没收其无证出产速冻食物、半制品、质料及东西、设备,并处以14.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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